促进亚太地区医药监管趋同与合作,助力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全球市场拓展
🏢 ASK艾社康(自主研究)
医药监管
已完成
📅 2020-01 ~ 2020-12
核心结论
1
ASEAN医药监管协调进展:框架已有,落地差距大
东盟药品注册协调机制(ACCSQ-PPWG)已建立注册要求共同技术文件(ACTD)格式,但各国实际执行进度参差不齐,新加坡/马来西亚接近国际标准,而缅甸/柬埔寨监管基础仍薄弱。
2
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出海的监管挑战
不同市场对临床数据的要求差异大:部分国家接受中国NDA数据桥接,部分要求本地临床试验;语言和文件格式要求各异;注册审批周期从6个月(新加坡)到3年(部分东南亚国家)不等。
3
分层次推进东南亚注册的最优路径
第一层(桥头堡市场):优先获得新加坡HSA和马来西亚NPRA批准(两国监管体系完善,批准后对其他东南亚国家有示范效应);第二层(中等市场):泰国FDA/越南DAV;第三层(潜力市场):印尼BPOM/菲律宾FDA。
4
监管趋同建议:中国需积极参与国际监管合作
中国NMPA已加入ICH,但在亚太区域监管合作中存在感较弱。建议加强与东盟、WHO和APEC卫生工作组的参与,推动中国监管标准在亚太的国际认可度,为中国药企出海铺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