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背景
受百济神州委托,与专家团队合作历时约18个月,研究亚太区生物医药监管合作现状与改进路径,最终产出白皮书。项目包含桌面研究、10位国际国内专家深度访谈、中期讨论(与吴教授及百济团队)及三轮修订。最终成果于2023年1月14日定稿。
核心结论
1
APAC占全球50%新增癌症病例,可及性与可负担性双重挑战并存
亚太地区新增癌症病例占全球一半,但药物可及性严重不足:WHO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必需抗癌药覆盖缺口显著(尤其在新兴经济体);Keytruda等高价药物对中低收入患者构成沉重支付负担。COVID-19进一步打断了肿瘤患者的治疗连续性。
2
APAC区域监管合作存在4种递进形式,当前以信息分享为主
监管合作由低到高分为:①信息分享与能力建设→②相互认可与协作审评(Work-sharing)→③工作共享→④监管趋同(Harmonization)。当前APAC各国合作多停留在①②层级,距真正的互认或趋同仍有较大距离,但COVID-19大幅提速了双边/多边协作进程。
3
APAC国家分三梯队:成熟市场、快速追赶、新兴发展
研究覆盖12个APAC国家:日本和澳大利亚监管体系成熟、与欧美深度合作;中国、韩国、新加坡是APAC生物医药创新崛起市场,监管能力快速提升;泰国、越南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印尼为主要新兴经济体,监管体系仍在建设完善中。
4
建议通过贸易平台推动监管层级以上的区域卫生合作
现有多边合作框架(APEC、ASEAN、RCEP等)在医药领域的承诺深度有限,相较整体贸易流量差距明显。报告建议各国政府借助贸易平台深化医药监管合作,推动更广泛的卫生领域投资与协作,尤其是后疫情时代的非传染性疾病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