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结论
1
团体补充险已成创新药商业化的重要渠道
企业团体补充医疗险规模超千亿元,其特药目录对创新药的覆盖速度显著快于商保个险。员工福利型EAP对高价靶向药、罕见病药可提供快速覆盖通道。
2
团险审批标准更宽松,带病体覆盖比例显著高于个险
团险采用集体核保而非个体核保,同等患病状况下团险覆盖率约为个险的3倍。对带病体(如癌症患者、慢病患者)而言,通过企业团险获得高价药覆盖的可及性远优于个人购买商保。
3
TPA是药械企业的关键合作方
团险运营中第三方管理机构(TPA)承担特药目录管理、用药审核和理赔支付,相当于中国商保体系中的PBM。药企若能与主要TPA建立战略合作,可有效影响其负责管理的数千万名被保险人的特药可及性。
4
建议:将团险TPA纳入准入谈判战略,建立差异化覆盖路径
药械企业应将大型TPA(如医保商保、思派健康等)作为独立准入谈判对象,提供TPA专属的证据包(真实世界数据+成本效益分析),争取团险特药覆盖早于个险2-3年落地。